铅华洗尽 返璞归真

Thursday, January 21, 2016

那時候聽人說,忘掉一個人平均只需要三個月的時間。三個月過去後,他還是依然瘋狂地思念著她。
再後來,聽到別人說,人每七年就會換掉全身的細胞;七年後就不再是同一個人。
七年過去了,雖然關於她的記憶已經開始模糊,也盡量地不去想起她。但,一旦不小心觸碰到那記憶的盒子,心痛的感覺依然像那時一樣。
原來,她帶給他的傷害太大。傷好了,結疤了,不痛了。但每次看到那道傷疤時,仍會想起受傷時的痛楚,心有餘悸。

No comments: